关于印发《闽南师范大学工会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基层工会:
《闽南师范大学工会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(试行)》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,报校党委会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闽南师范大学工会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(试行);
2.闽南师范大学工会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;
3.重大疾病种类范围。
闽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
2018年1月2日
附件1:
闽南师范大学工会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
(试行)
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党政工对教职工的关怀,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,建立和完善工会帮困及送温暖长效机制,把关心教职工生活,为教职工排忧解难落到实处,根据《工会法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困难补助适用范围
全校工会会员
二、困难补助经费来源
学校工会经费
三、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及补助额度
1. 因会员本人患重大疾病(重大疾病种类范围见附件2,下同)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(包括遭遇自然灾害)导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,最高可给予5000元补助;
2. 因配偶或供养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(包括遭遇自然灾害)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教职工,最高可给予3000元补助。
四、工作流程及要求
1. 困难补助原则上由教职工本人向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;
2.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:
(1)突发事件情况说明;
(2)病历复印件等。
3. 基层工会负责对本单位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,相关材料提交校困难补助工作小组(工作小组由校工会副主席、权益保障科负责人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组成)讨论通过,最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发放困难补助金;
4. 申请工会经费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只能申请一次;
5. 困难补助金原则上通过困难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发放;
五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
附件2:
闽南师范大学工会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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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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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工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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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或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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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月收入额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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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养人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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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人均生活费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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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申请理由(可另附页) |
本人签名: 日期: |
所在基层工会意见 |
工会主席签名: 基层工会盖章: 日期: |
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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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领导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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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:
重大疾病种类范围
依据《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》,重大疾病是指:
1、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(原发性癌症);2、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;3、冠状动脉搭桥术(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);4、终未期肾病(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;5、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;6、良性脑肿瘤;7、心脏瓣膜手术;8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;9、主动脉手术;10严重的多发性硬化;11、白血病;12、因公、因病或意外死亡;13、当年评定为六级以上工伤伤残; 14、急性心肌梗塞;15、脑中风后遗症;16、多个肢体缺失;17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;18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;19、深度昏迷;20、双耳失聪;21、双目失明;22、瘫痪;23、严重阿尔茨海默病;24、严重脑损伤;25、严重帕金森病;26、严重Ⅲ度烧伤;27、严重原发性动脉高压;28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;29、语言能力丧失;30、严重的Ⅰ型糖尿病;31、侵蚀性葡萄胎(恶性葡萄胎);32、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;33、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。